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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08

各相关单位: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在维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解决会计工作突出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追责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2025年10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配套指导意见,核心聚焦厘清会计责任主体、强化财会监督协同、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三大方向,与新会计法形成“顶层指导+法律支撑”闭环,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会计行为提供明确遵循。

为贯彻新会计法,助力行政事业单位精准把握政策、合规管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推出“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依托优质师资与政策解读优势,聚焦新会计法实施重难点、财会监督等核心内容,旨在培养高素质高级财经人才,赋能单位数智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财经人才支撑。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6年1月

附件一:课程简介

一、培训安排

期数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1期

2026519-23日(19日报到23日返程)

成都

2期

20261123-27日(23日报到27日返程)

厦门

、培训对象

1.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3.各地财政局预算处(科)、资产处(科)、绩效管理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价中心等工作人员;

4.各省、市卫健委(局)主管财会、医政医管、人事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课程内容

模块一最新政策解读

1.新会计法重要条款解读

2.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3.《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

4.《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内容框架

5.单位会计主体责任解读

模块二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重难点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业务、财务收支及会计行为

2.政府会计重难点问题实务操作及解析

3.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和重点问题

4.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

模块三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制度解读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本)解读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解读

模块四预算的编制及执行

1.解读《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制度新要求、新规范

2.我国当前政府预算制度现状及问题

3.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

模块五直达资金预算管理

1.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具体业务流程

2.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直达资金监控手段

、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我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安排以课表为准。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食宿费用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食宿费自理,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咨询

培训报名相关事宜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附件二: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

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职务


电话


邮箱


学员姓名

性别

部门+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费用总计

     元整

小写

¥:

报名及汇款:

报名表通过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发给课程顾问。开课前一周下发开课通知。确定开班后再将培训费电汇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汇款账号以开课通知为准。报名学员请以收到开课通知后再安排往返交通订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