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在维持现行基本制度不变的基础上,聚焦解决会计工作突出问题,通过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加大追责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提供更强法治保障。
2025年10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配套指导意见,核心聚焦厘清会计责任主体、强化财会监督协同、推动会计数字化转型三大方向,与新会计法形成“顶层指导+法律支撑”闭环,为行政事业单位规范会计行为提供明确遵循。
为贯彻新会计法,助力行政事业单位精准把握政策、合规管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26年推出“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专题培训班。依托优质师资与政策解读优势,聚焦新会计法实施重难点、财会监督等核心内容,旨在培养高素质高级财经人才,赋能单位数智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财经人才支撑。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6年1月
附件一:课程简介
一、培训安排
期数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1期 | 2026年5月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返程) | 成都 |
第2期 | 2026年11月23日-27日(23日报到,27日返程) | 厦门 |
二、培训对象
1.各级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
2.各级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财务主管、财会骨干、审计处(科)、资产管理部、政府采购部等工作人员;
3.各地财政局预算处(科)、资产处(科)、绩效管理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价中心等工作人员;
4.各省、市卫健委(局)主管财会、医政医管、人事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三、课程内容
模块一、最新政策解读
1.新会计法重要条款解读
2.财政部《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3.《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
4.《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的总体思路和内容框架
5.单位会计主体责任解读
模块二、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重难点问题
1.行政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业务、财务收支及会计行为
2.政府会计重难点问题实务操作及解析
3.新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要求和重点问题
4.权责发生制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
模块三、预算管理一体化相关制度解读
1.《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本)解读
2.《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解读
模块四、预算的编制及执行
1.解读《预算法》对预算管理制度新要求、新规范
2.我国当前政府预算制度现状及问题
3.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
模块五、直达资金预算管理
1.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的具体业务流程
2.直达资金预算管理相关制度
3.直达资金监控手段
四、培训师资
所有课程由我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安排以课表为准。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
2.食宿费用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食宿费自理,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咨询
培训报名相关事宜联系人:吴老师
报名电话:18911280109(同微信)
附件二: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新会计法下的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
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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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职务 |
| 电话 |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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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姓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手机号码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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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计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小写 | ¥: |
报名及汇款: 报名表通过微信或邮件等方式发给课程顾问。开课前一周下发开课通知。确定开班后再将培训费电汇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汇款账号以开课通知为准。报名学员请以收到开课通知后再安排往返交通订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