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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事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专题培训班(4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9-09-04     编辑:教务处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和科技创新等政策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

为提升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各创新载体、创新主体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管理人员、科研财务助理就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预算编报、资金使用调剂及综合绩效评价、应用政策等操作实务专业技能。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9月21日—25日举办“科技事业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暨科研资金编报评价和科研人员激励政策应用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专题一讲解项目预算目标审查管理与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专题二讲解国家科研资金和创新载体自主权相关政策应用务实

专题三讲解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和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政策应用和操作实务

专题四讲解军品定价议价规则与军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构建应用并答疑

专题五讲解国家科技计划资金概算编报、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与预算调剂

专题六讲解国家科研项目综合绩效评价要点和监督检查

专题七讲解应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员激励政策

二、培训对象

1、地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下属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工作管理人员。

2、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单位财务管理、科技(项目)管理与经费绩效管理负责人。

3、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承担单位财务与项目(课题)负责人、科研财务助理。

4、央企科技管理部门及下属科研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单位的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人员。

5、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单位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人员。

三、师资力量

1、拟邀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专业机构、中国技术交易所等单位的有关专家、知名院

校绩效政策研究学者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时间与地点

序号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三天)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总第4期

9月21日全天

22日- 24日

25日返程

厦门

五、结业及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报名

1、培训费:人民币3800元/人。

2、食宿费用每人每天340元,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地点。

3、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不接受汇款,可刷卡),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

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及食宿费发票。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

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研修班咨询方式:宋老师 手机 :136915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