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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务系统营商环境业务培训班在我院顺利开班

发布日期:2019-03-26     点击:

3月25日,由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委托我院举办的全国税务系统营商环境业务培训班在我院正式开班。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我院院长黄世忠、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纳税人权益保护处处长金军、我院教务处处长王一平等领导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北京、广东、四川、厦门等十多个省市分管纳税服务工作的局领导及90多位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自治区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业务骨干参加了仪式。

黄世忠院长首先代表学院向参加本次培训班的领导和学员表示欢迎,对本次培训班顺利开班表示祝贺,并向大家介绍了我院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及当前学院高端培训、学位教育和智库建设“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并预祝培训班取得圆满成功。金军处长在讲话中表示,当前正值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关键时期,马上又是多项减税降费政策叠加的关键征期,我们举办本次培训班也侧面反映了税务总局对这次培训的重视程度。希望大家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过这次系统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国税务系统营商环境业务水平。同时,她还就培训纪律、安全意识等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并宣布了班委会成员名单。开班仪式结束之后,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于耀财首先为本次培训班做了题为“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及纳税指标有关情况介绍”的报告。

本次培训班为期五天,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相关领导、普华永道税收政策及行政服务团队、厦门大学、北京市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的专家教授前来授课,旨在通过专题研修、主题探讨和经验交流,深入学习分享世行营商环境评价及纳税指标有关情况、我国营商环境评价得分和国内营商环境评价情况、提升营商环境的经验等营商环境相关问题,促进广大营商环境业务骨干人员拓宽专业视野、启发创新思维,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营商环境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从而更好地适应国家税制改革的“新常态”。培训期间,我院将与国家税务总局密切配合,在培训组织、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全力支持,优先供给,力争使培训班圆满举行。

建院以来,我院与税务系统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联合举办了数百期各种层次各种专题的税务系统干部知识更新和能力提升培训班。而国家税务总局作为国家会计学院的董事单位,多年来凭借自身的各种资源和优势支持我院发展,财务司、所得税司、纳税服务司、教育中心等各司局在我院举办的各种专业高端培训,更是一种实际行动的支持。双方多种合作形式、合作模式的探讨,比如近一个月的所得税管理高级研修班、半个月的税务领军人才集训、两次十天的全国国税系统财务处长高级研修班等等系列培训,一次又一次地拓宽了双方的合作领域,同时也是对于税务系统专业化培训模式的一次次探索。未来,双方将在高端培训、师资共享、课题研究等方面加强合作,力争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