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指出,一些地方存在变相和违法违规担保行为,债务风险仍在累积,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以下简称《通知》),近日,财政部又以“加急”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封杀地方政府通过伪装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融资上项目,化解由此隐形增加债务风险。
政府购买服务是各国政府管理改革的核心。党中央、国务院也高度重视我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为了帮助各相关单位积极了解地方政府债券融资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现有监管框架体系下地方政府投融资在操作层面的管理、运作及风险防范,学习地方政府债务融资的新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可持续融资能力水平,了解政府购买服务的热点问题和操作实务,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地方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暨政府购买服务”培训班。本次培训招生工作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培训部负责,欢迎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培训学习。
1、各地方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管理、政府投资基金管理、PPP项目、金融等科室相关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发改、金融、建设、市政、水务、交通、环保、农业、开发区、产业园区、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相关业务负责人;
3、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城市公共事业(供气、供水、供电、交通、环保)、建设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借贷公司、基金公司、担保公司所等单位的主管人员;
1、《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解读
9、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与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衔接改革
10、城投企业债券与地方政府债务的合一性监管探讨(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绿色债券等与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监管的衔接)
6、保障房(棚户区改造)、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合规性分析
7、财预〔2017〕87号文对平台公司及金融机构影响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化背景下的PPP运作与风险防范
6、如何准确理解财预[2017]50号文对PPP提出来的规范要求
2、发改委《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要点解读
3、财政部基金管理办法与发改委基金管理办法的比较与评析
5、政府投资基金参与主体(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与功能
10、地方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案例分析:成功案例与失败案例
所有课程由我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
1、培训时间:2017年12月18日-22日(18日报到)
2、食宿费用每人每天285元(独立学员公寓及康体设施使用);
3、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可刷卡),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及食宿费发票。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具体课程信息可登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官网查询。
联系人:黄兵 电话:13811202080 报名邮箱:5141323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