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十九大提出的预算绩效管理和科技创新“放管服”改革精神,党中央 国务院相继制定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科研合同监管办法》等政策文件。
为形成守规矩、重绩效、讲诚信的良好科研氛围,精准理解科研领域政策文件,规范科研项目(合同)管理和承制方项目管理工作,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研风险管控能力及提高业务方案编报工作水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2022年7月25日--29日举办“科研项目(合同、概算)管理与业务方案编报专题培训班”,培训内容和报名方式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2年6月8日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专题一:讲解科研项目与科研合同全过程绩效管理。
专题二:讲解科研项目研制过程质量控制与风险防控。
专题三:讲解科研项目研制标准化知识与应用实务。
专题四:讲解科研项目研制成本控制与科研预算、批产价格编报实务。
专题五:讲解科研项目研制生产与产品交付管理。
专题六:讲解科研经费概算管理政策与应用实务。
二、培训对象
1、地方各级国防科研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管理人员;
2、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军工科研项目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工程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3、各军工集团科技管理部门、办公室、财务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工程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4、各军工集团研究院和控股子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型号计划经营,军品销售及工程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5、各地民参军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工程管理工作相关人员;
三、师资力量
1、将邀请科研项目管理、价格方案评审、财务验收等权威专家学者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期数 |
培训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一期 |
2022年7月25日-29日(25日报到、29日返程)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五、结业及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报名
1、培训费:人民币3800元/人。
2、食宿费用每人每天380元/人/天,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地点。
3、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不接受汇款,可刷卡),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及食宿费发票。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科研绩效培训课题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手机:136915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