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公募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合作各方合法权益,防范财政经济风险,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2023年4月17日-21日举办“地方政府债务、公募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具有理论与实践高度融合的专业优势。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3年3月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讲解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政策文件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路径。
第二模块:讲解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主要原则、修订内容。
第三模块:讲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与进一步深化改革要求。
第四模块:讲解地方政府专项债管理的政策、举措与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主要路径。
第五模块:讲解地方政府债务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六模块:讲解PPP项目全流程管理和绩效评价。
第七模块:讲解公募REITs管理实操和绩效评价。
第八模块:讲解国有平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方法与风险控制操作实务。
二、培训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预算管理处室、债务管理处室、绩效管理处室、金融处室(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工作人员;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财政预算单位财务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工作人员;
3、各市、各区、各县财政局预算管理处室、债务管理处室、绩效管理处室、金融处(政 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 、各财政预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及工作人员;
4、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国有资产运营公司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
5、各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负责人、业务骨干,财经类大学教师及研究人员。
三、师资力量
1、拟邀财政部参与政策制定专家和领域知名研究学者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期数 |
培训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一期 |
2023年4月17日-21日(17日报到、21日返程)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五、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
2、食宿费用:¥380元/人/天,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统一安排住宿地点。
3、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不接受汇款,可刷卡),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及食宿费发票。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手机 :1369150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