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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与财经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27     编辑:jwc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现代财政管理不仅限于传统的财政预算和支出控制,它涵盖了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财经管理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更专的业务能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已成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高财经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2024年9月22日-26日举办“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与财经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8月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讲解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第二模块:讲解财政政策要点与法规重点内容。

第三模块:讲解财务管理、预算编制实务及案例分析。

第四模块:讲解财务风险防控与内部控制。

第五模块:讲解大数据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与案例。

第六模块:讲解财经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与沟通技巧。

二、培训对象

1、各地财政局预算等相关处(科)、预算绩效管理处(科)、财政监督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计财处(科)、预算管理处(科)、审计处(科)、资产管理处(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会计人员;

3、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及高层管理人员;

4、金融机构中从事与财政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士;

5、从事财政研究和教学的学者、专家。

三、师资力量

1、拟邀财政部参与政策制定专家、领域知名研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士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时间和地点

期数

培训班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一期

9月22日—26日(22日报到、26日返程)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五、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缴费方式,统一汇款、班级汇款账号以开课通知为准。

2、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

3、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报到现场缴费,不接受汇款。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5、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 手机 :13691502166 邮箱:99509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