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现代财政管理不仅限于传统的财政预算和支出控制,它涵盖了信息技术、大数据分析、风险管理等多个领域,要求财经管理人员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更专的业务能力。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已成为当前财政工作的重要任务,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高财经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2024年10月23日-27日举办“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与财经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9月
附件一
一、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讲解财政管理体系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与挑战。
第二模块:讲解财政政策要点与法规重点内容。
第三模块:讲解财务管理、预算编制实务及案例分析。
第四模块:讲解财务风险防控与内部控制。
第五模块:讲解大数据在财政管理过程中的应用与案例。
第六模块:讲解财经管理人员职业素养与沟通技巧。
二、培训对象
1、各地财政局预算等相关处(科)、预算绩效管理处(科)、财政监督处(科)、会计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计财处(科)、预算管理处(科)、审计处(科)、资产管理处(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会计人员;
3、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及高层管理人员;
4、金融机构中从事与财政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士;
5、从事财政研究和教学的学者、专家。
三、师资力量
1、拟邀财政部参与政策制定专家、领域知名研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士现场授课并答疑。
四、时间和地点
期数 |
培训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二期 |
10月23日—27日(23日报到、27日返程)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五、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缴费方式,统一汇款、班级汇款账号以开课通知为准。
2、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
3、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报到现场缴费,不接受汇款。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5、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 手机 :13691502166 邮箱:99509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