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和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决策部署,有效统筹、管理利用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入账、进表;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扩展有效债务,构建良性循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等,促进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在大财政体系的框架下,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三资)清查以及工程项目的财务管控成为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的关键环节。为了帮助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深入理解三资清查的重要性、掌握工程项目全过程财务管控的方法与技巧,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10月25日-29日举办“大财政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三资”清查与项目全过程财务管控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9月
附件一
一、研修班目标
1. 深入解读大财政体系下行政事业单位三资清查的政策法规与操作要点;
2. 全面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全过程的财务管控手段;
3. 通过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提升学员解决实际财务问题的能力;
4. 促进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在三资管理和工程项目财务管控方面的经验共享与交流合作。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大财政体系与行政事业单位三资清查。
模块二、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全过程财务管控。
模块三、案例分析与实践操作。
模块四、相关软件与信息化工具在三资清查和工程项目财务管控中的应用。
三、培训对象
1、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主管会计及财务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资产管理、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
3、财政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工作人员。
四、师资力量
邀请财政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财政部门领导进行授课。
五、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
10月25日-29日(25日报到,29日返程)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六、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
2、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
3、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报到现场缴费由酒店开具发票,不接受汇款。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5、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 手机 :13691502166 邮箱:99509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