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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5最新财税政策解读与实施应用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17     编辑:jwc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新会计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财政部修订了多项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重点在收入、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同时,随着金税四期试点在多个省市的成功上线,税收征管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我国税务管理正式迈入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

因此,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如何理解并消化这些最新财税政策?这恰恰正是本次培训课程所要解决的疑问。

一、培训收益

1、全面理解新会计法立法宗旨、立法背景及如何应对;

2、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常见问题,掌握对疑难准则与准则难点的理解;

3、深入剖析金税四期智慧税务形势下的涉税风险,避免认知误区;

4、全面了解监管流程,从容应对税务危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二、培训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相关会计人员;企业税务经理、税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高校从事财务、会计、税收教学与研究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新会计法热点问题解析与企业应对

1、新《会计法》修订背景及内容解读;

2、财会监督工作重点;

3、会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4、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5、加强企业内审内控;

6、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要求;

7、新会计法在实施过程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第二模块:数据资产入表新规与实务操作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读;

2、关于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

第三模块: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热点难点解析

1、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金融资产分类实施难点;

b)金融工具减值中预期损失模式应用难点;

c)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区分实施难点。

2、收入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收入准则主要变化;

b)收入确认中的时点法与时段法判断及应用难点;

c)收入确认中的总额法与净额法判断及应用难点;

d)新收入准则下收入造假的识别与防范。

3、租赁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租赁准则主要变化;

b)租赁的判断;

c)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d)租赁准则应用案例。

4、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应用热点与难点;

5、股份支付准则应用热点与难点;

6、研发费用核算规范要点;

7、其他会计准则应用热点难点;

8、国际会计准则修订方向与热点。

 

第四模块:《增值税法》的重要政策变化详解、实务影响及案例分析

1、《增值税法》整体框架、税制创新与关键点解析;

2、《增值税法》重要法条解析与尚待明确规定分析;

3、《增值税法》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4、《增值税法》中税额和计税方法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5、《增值税法》税率和征收率的主要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6、《增值税法》应纳税额和优惠政策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7、《增值税法》征收管理的重要法条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8、《增值税法》重要政策变化的风险管理与税务规划分析。

第五模块:金税四期下最新税收政策合规运用与风险预防及案例分析

1、金税四期工程、智慧税务征管及其实质解析;

2、金税四期下的税收大数据监管预警模式分析;

3、金税四期下税务合规建设的风险规避与应对;

4、金税四期对企业税务规划的影响与案例实践;

5、金税四期下税务规划与风险预警指标及案例;

6、2023年以来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案例解析;

7、2023年以来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及实务案例剖析;

8、典型最新税收政策合规运用的实务案例分析及其风控。

四、师资安排

1、所有课程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师资包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

2、学院可能调整个别授课老师及课程内容,课程以最终课表为准。

五、培训班时间、地点

期数

培训班时间

培训地点

第一期

2025年3月3日-7日(3日报到,7日返程)

广州市

第二期

2025年4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8日返程)

厦门市

第三期

2025年5月7日-11日(7日报到,11日返程)

厦门市

第四期

2025年6月9日-13日(9日报到,13日返程)

青岛市

第五期

2025年7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8日返程)

哈尔滨市

第六期

2025年8月11日-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昆明市

第七期

2025年9月3日-7日(3日报到,7日返程)

厦门市

第八期

2025年10月13日-17日(13日报到,17日返程)

成都市

第九期

2025年11月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返程)

厦门市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每人收费5800元(含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2、厦门班级食宿费用标准:院内食宿费用标准每人每天380元(含独立学员公寓、三餐及康体设施);院内住宿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住宿将安排在院外酒店,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异地班级食宿费用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餐费自理(其中培训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由培训酒店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4、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异地班级培训费不接受现金,可支付宝、刷卡或微信)。

七、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报名咨询

李老师 0592-2578197 18965847980(微信同步)

于老师 13910280750(微信同步)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