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新会计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会计法,着力解决会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完善会计制度,加强会计监督,加大对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财政部修订了多项会计准则,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重点在收入、金融工具、资产减值、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等方面持续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同时,随着金税四期试点在多个省市的成功上线,税收征管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我国税务管理正式迈入数字化、智能化的新时代。
因此,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如何理解并消化这些最新财税政策?这恰恰正是本次培训课程所要解决的疑问。
一、培训收益
1、全面理解新会计法立法宗旨、立法背景及如何应对;
2、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常见问题,掌握对疑难准则与准则难点的理解;
3、深入剖析金税四期智慧税务形势下的涉税风险,避免认知误区;
4、全面了解监管流程,从容应对税务危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二、培训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相关会计人员;企业税务经理、税务主管;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高校从事财务、会计、税收教学与研究的教师。
三、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新会计法热点问题解析与企业应对
1、新《会计法》修订背景及内容解读;
2、财会监督工作重点;
3、会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
4、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5、加强企业内审内控;
6、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要求;
7、新会计法在实施过程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第二模块:数据资产入表新规与实务操作
1、《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解读;
2、关于数据资源会计处理适用的准则。
第三模块: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热点难点解析
1、金融工具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金融资产分类实施难点;
b)金融工具减值中预期损失模式应用难点;
c)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区分实施难点。
2、收入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收入准则主要变化;
b)收入确认中的时点法与时段法判断及应用难点;
c)收入确认中的总额法与净额法判断及应用难点;
d)新收入准则下收入造假的识别与防范。
3、租赁准则实施热点难点:
a)租赁准则主要变化;
b)租赁的判断;
c)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d)租赁准则应用案例。
4、长期股权投资与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应用热点与难点;
5、股份支付准则应用热点与难点;
6、研发费用核算规范要点;
7、其他会计准则应用热点难点;
8、国际会计准则修订方向与热点。
第四模块:《增值税法》的重要政策变化详解、实务影响及案例分析
1、《增值税法》整体框架、税制创新与关键点解析;
2、《增值税法》重要法条解析与尚待明确规定分析;
3、《增值税法》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4、《增值税法》中税额和计税方法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5、《增值税法》税率和征收率的主要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6、《增值税法》应纳税额和优惠政策的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7、《增值税法》征收管理的重要法条变化详解及实务影响分析;
8、《增值税法》重要政策变化的风险管理与税务规划分析。
第五模块:金税四期下最新税收政策合规运用与风险预防及案例分析
1、金税四期工程、智慧税务征管及其实质解析;
2、金税四期下的税收大数据监管预警模式分析;
3、金税四期下税务合规建设的风险规避与应对;
4、金税四期对企业税务规划的影响与案例实践;
5、金税四期下税务规划与风险预警指标及案例;
6、2023年以来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案例解析;
7、2023年以来新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解析及实务案例剖析;
8、典型最新税收政策合规运用的实务案例分析及其风控。
四、师资安排
1、所有课程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师资包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
2、学院可能调整个别授课老师及课程内容,课程以最终课表为准。
五、培训班时间、地点
期数 |
培训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一期 |
2025年3月3日-7日(3日报到,7日返程) |
广州市 |
第二期 |
2025年4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8日返程) |
厦门市 |
第三期 |
2025年5月7日-11日(7日报到,11日返程) |
厦门市 |
第四期 |
2025年6月9日-13日(9日报到,13日返程) |
青岛市 |
第五期 |
2025年7月14日-18日(14日报到,18日返程) |
哈尔滨市 |
第六期 |
2025年8月11日-15日(11日报到,15日返程) |
昆明市 |
第七期 |
2025年9月3日-7日(3日报到,7日返程) |
厦门市 |
第八期 |
2025年10月13日-17日(13日报到,17日返程) |
成都市 |
第九期 |
2025年11月19日-23日(19日报到,23日返程) |
厦门市 |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每人收费5800元(含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2、厦门班级食宿费用标准:院内食宿费用标准每人每天380元(含独立学员公寓、三餐及康体设施);院内住宿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住宿将安排在院外酒店,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异地班级食宿费用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餐费自理(其中培训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由培训酒店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4、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异地班级培训费不接受现金,可支付宝、刷卡或微信)。
七、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报名咨询
李老师 0592-2578197 18965847980(微信同步)
于老师 13910280750(微信同步)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