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25年是中办国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金税四期系统正式上线的关键之年,也是进一步落实新《公司法》、《合同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等多部政策法律法规的重要之年,更是《增值税法》平稳实施的过渡之年。2025年企业必将面对经营环境、监管环境、业务模式、财税法环境等多重复杂变化的应对压力,企业唯有进行“业务、财务、税务、法务、资本融合”,才是有效化解企业外部各种压力、合理合法进行内部高效运营、规避监管风险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最佳路径。
为此,不同于其他同质的培训课程,本课程更加注重财税人员、管理人员在业财融合与税务法务资本操作等方面的政策理论应用能力培养和实践操作能力提升,我院特举办“业务、财务、税务、法务、资本融合”一站式解析与风险防控及规划高级培训班。欢迎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学习。。
一、培训收益
1、掌握企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业财融合”的理论精髓和框架体系;
2、系统掌握业财税融合的处理技巧和提升化解风险的综合能力;
3、系统掌握法税相互融合的新变化与新趋势及企业合规化实践要点;
4、系统掌握金税四期监控指标对企业税务管理、业务管理的影响;
5、系统掌握资本运营与税务风控的相互融合及业务规划;
6、全方位打造专业综合能力,提升储备专业多维管理能力。
二、培训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经理、成本经理、财务分析人员、财务骨干人员、税务岗位人员等;高校从事财务、税务理论研究与实务教学的教师等。
三、培训内容
第一模块:企业“业财融合”一站式解析与风险防控及规划
1、“业财融合”:框架体系与管理模式;
2、“业财融合”:趋势研判与战略管理思维;
3、“业财融合”:全面预算管理模式与精细化管理;
4、“业财融合”:成本管理工具与内部管理及流程优化;
5、“业财融合”:项目管理与供应链管理及产融结合;
6、“业财融合”:资产管理模式与风险管控及优化规划;
7、“业财融合”:战略资源配置与价值管理关键环节;
8、“业财融合”:基于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模型搭建;
9、“业财融合”:业财数据衔接、方法工具库&实践案例库。
第二模块:企业“法税融合”一站式解析与风险防控及规划
1、新《公司法》与企业涉税业务融合的风险防控及规划实践;
2、《增值税法》与企业业务融合的风险分析及规划;
3、《合同法》与企业业务融合的涉税风险控制及规划实践;
4、涉税发票与企业业务融合的风险管控及规划实践;
5、新税务环境对企业法税融合的影响及实务案例解析;
6、《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企业业务、税务融合的影响分析及规划实践;
7、《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对企业业务的税务规划影响及实务案例;
8、金税四期系统与企业业务模式融合的税务风险防控及规划实践;
9、财法税融合的典型实务案例分析及规划实践启示。
第三模块:企业资本税务融合一站式解析与风险防控及规划
1、企业资本结构及其调整的税务考量及规划实践案例;
2、企业资本运营的税务风险防控及规划实践;
3、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之间协调的税务风险及实务案例;
4、企业资本特殊性交易业务的税务规划及风险控制;
5、集团公司资本运作的税务考量及规划实务;
6、企业资本业务与税务管理融合的风险防控及规划实践;
7、基金投资与税务成本综合考量的税务规划及实务案例。
第四模块:业务财务与资金管理融合模式创新一站式解析
1、生命周期理论与资金规划;
2、战略视角下的资金存量管理和流量管理重点;
3、从营运资本看企业战略布局;
4、企业战略与商业模式决定了资金流向;
5、营运资金的要素分析法与渠道分析法;
6、浅析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适用场景;
7、从EVA(经济增加值)看资金成本;
8、集团资金的集中管控;
9、将滚动预算运用到资金管理中。
四、师资安排
1、所有课程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师资包括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实务界资深专家、政策制定者等;
2、学院可能调整个别授课老师及课程内容,课程以最终课表为准。
五、培训班时间、地点
期数 |
培训班时间 |
培训地点 |
第一期 |
2025年3月04日-09日(04日报到,09日返程) |
厦门市 |
第二期 |
2025年5月12日-17日(12日报到,17日返程) |
长沙市 |
第三期 |
2025年7月25日-30日(25日报到,30日返程) |
厦门市 |
第四期 |
2025年9月22日-27日(21日报到,27日返程) |
贵阳市 |
第五期 |
2025年11月16日-21日(16日报到,21日返程) |
厦门市 |
六、收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1、培训费:每人收费6900元(含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2、厦门班级食宿费用标准:院内食宿费用标准每人每天380元(含独立学员公寓、三餐及康体设施);院内住宿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住宿将安排在院外酒店,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异地班级食宿费用标准:学院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餐费自理(其中培训费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由培训酒店收取并提供发票),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4、培训费、食宿费报到时现场交纳(异地班级培训费不接受现金,可支付宝、刷卡或微信)。
七、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八、报名咨询
李老师 0592-2578197 18965847980(微信同步)
于老师 13910280750(微信同步)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