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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4年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布日期:2014-12-24     点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4年在职MPAcc研究生复试安排公布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筹管理,并监督整个过程。

2.成立由研究生指导老师参加的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开展各项复试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联考成绩须满足总分不低于141分(复试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不予录取。

1.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可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人事出具的工龄和职务证明(需证明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填写《考生承诺书》,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方式

1.时事政治

考核方式:面试

2.专业知识

考核方式:面试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

1.2014年在职MPAcc一班

报到时间:2015年1月16日下午15:00

报到地点:广西财政综合楼2楼会议室(南宁市桃源路82号)

复试时间:2015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2014年在职MPAcc二班

报到时间:2015年1月24日上午10:00

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学楼406

复试时间:2015年1月24日下午14:00-17:00

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六、录取

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资格审查、专业综合面试和复试综合成绩均合格才能录取。

3.按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

总成绩(百分制并取整)=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40%

4.复试结束后,具体录取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

联系方式:研究生处 李老师 0592-2578128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邮编:3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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