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福建省财政厅、厦门市财政局定于2014年12月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毕业典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福建省厦门市环岛南路,总机:0592-2578425)
期间发生的培训费用由专项培训经费解决,学员交通费及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标准:265元/人/天)。
请毕业班学员着正装出席毕业典礼。由于本次活动是福建省管理型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的关键环节,希望各位领军学员提前做好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李金忠 0592-2578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