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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7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会计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执业能力,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2011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二、 培训内容及师资

模块一:企业战略与财务管理模块

1、基于战略的报表分析及哈佛财务分析框架

2、基于战略的业绩评价

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

4、集团公司财务控制

5、战略管理会计

6、公司财务绩效、财务政策与财务战略分析

7、投资决策

8、全面预算管理

模块二:新会计准则与税制改革

1、中国会计准则建设相关问题

2、新会计准则实施效果分析

3、中国税收体制改革

4、税制改革:基于现代税收与会计关系的理解

模块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1、财务舞弊防范与内部控制建设

2、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指引

模块四:相关知识模块

1、后危机时代公允价值会计的改革与重塑

2、金融衍生产品与风险评估

3、公司治理

4、跨国公司的CFO视野

培训班课程将邀请财政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知名学府教授、国际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和有关企业负责人讲授。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1年6月9日至7月1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四、培训费用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3600元,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仅限现金与银行汇款两种方式。帐户信息如下(以下均为必填项目):

开户全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帐号:0200 0807 0902 6402 891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营业室

汇款用途:201X年第X期总会班、学员姓名

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的,请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报到。

五、考试与考核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培训证书》。

六、要求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本期培训班因名额有限,以报名先后为序,招满即停止招生。各中央企业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的,需提前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确认。

3、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于6月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010-6447161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asact2@yahoo.com.cn。

4、名单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5、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七、其他事项

1、报到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00-21:00。

2、报到时请携带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3、报到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见附件二)。

4、如需打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或获得更多资讯,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的首页,点击“专题服务”专栏即可。

5、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田好、张迈。

电话:010-64471665、64471604。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系人:颜江春、聂姝影。

电话:0592-2578196。

附件:1.2011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xls

2.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图:附件2.doc

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11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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