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人[2002]19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全面提高国有企业总会计师以及其他会计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执业能力,经国务院国资委领导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决定共同举办2011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
中央企业及其下属公司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或骨干。
培训班课程将邀请财政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等知名学府教授、国际知名咨询机构专家和有关企业负责人讲授。
每位学员交费人民币3600元,不足部分由国家财政补贴。
付费方式:仅限现金与银行汇款两种方式。帐户信息如下(以下均为必填项目):
开户全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帐号:0200 0807 0902 6402 891
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的,请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报到。
根据培训目标及要求,培训期间和培训结束时将组织多种形式的考试与考核,合格者将颁发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总会计师岗位培训证书》。
1、各中央企业接到通知后,请将本通知及时转发给下属公司,各公司根据培训需求推荐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并由集团公司汇总统一报名。
2、本期培训班因名额有限,以报名先后为序,招满即停止招生。各中央企业参加培训人数超过10人的,需提前与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确认。
3、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见附件一),于6月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传真:010-64471615,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sasact2@yahoo.com.cn。
4、名单由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汇总审定,无特殊情况不再更改,不再通知确认。届时带本通知报到注册(因有户外拓展培训项目,请自带运动装和运动鞋)。报名后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请提前3天以电话方式告知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
5、请参加培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1、报到时间为2011年6月8日9:00-21:00。
3、报到地点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行车路线见附件二)。
4、如需打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或获得更多资讯,请登陆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的首页,点击“专题服务”专栏即可。
5、国务院国资委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联系人:田好、张迈。
电话:010-64471665、64471604。
附件:1.2011年第四期国有企业总会计师岗位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