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厦门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MPAcc首批教育试点单位之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厦门大学开展MPAcc研究生的联合培养试点工作。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中心以厦门大学会计系的雄厚实力与强大的师资阵容为依托,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共享优势资源,并聘请厦门大学其他院系及国内外一流教授和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机构的资深专家、世界500强企业以及中国著名大型企业的CFO、国内外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参与会计硕士的教学。教学方式将注重案例、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法,同时开辟与实践密切结合的第二课堂。课程设置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现实性与前瞻性的结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的结合,旨在塑造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会计工作领导潜质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为我国培养一流的国际化、市场化、开拓型、创新型的CFO(首席财务官)和CPA(注册会计师)。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从事会计或相关领域实际工作2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者网上下载并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报考意见。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网络报名所在省市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厦门考生现场报名的时间为2008年7月19-21日;现场确认地点在厦门大学明培体育馆。
1.考试科目:英语和综合知识,共两门为全国联考,联考科目为英语(100分)、综合知识(200分,包括财务会计80分、写作40分、逻辑40分、数学40)。联考考试大纲为《2008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考试地点:联考地点须与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地点一致。
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单独组织。复试报到地点为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中心。
资格审查安排在录取前进行。考生须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填写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一并交厦门大学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录取工作由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组织执行,录取分数线由厦门大学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自行划定,并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实行弹性学分制,要求在2-3年内修完规定的45个学分。学习方式以周末、业余时间不脱产学习为主。修满45个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厦门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厦门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核心课程:管理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高级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
方向性选修课:目前开设 CFO 和 CPA 两个方向的选修课程。
1.报名费:按学位办考试中心通知收取联考考务费:160元
2.培养费:省内班暂定5万元(以省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省外班暂定6万元(以省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为准),分两年缴清不含教材费。
通讯地址: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嘉庚1-320 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592-2187150(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MPAcc联合教育中心)
0592-2180887(厦门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
招生传真:0592-2187151;0592-257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