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已经正式公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配套的新实施条例出台意义重大,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向前推进,预算管理更加科学、精细,有利于完善和创新财政宏观调控、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新条例也将对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与政府会计产生很大的影响。
财务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素质和技能。由于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急需提高。近年来,政府不断出台与修改新的会计制度准则,一定程度上能辅助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实行,但就实际情况而言,目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待解决。
为了帮助各相关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学习最新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好相关知识更新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将举办2020“新预算法实施条例下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与管理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系列研修班,本次培训招生工作由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培训部负责,欢迎各有关单位报名参加。
一、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2020年9月25日-29日(25日报到)
2、培训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二、课程内容
第一模块:《预算法实施条例》解读与热点问题分析
1、《预算法实施条例》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2、《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原则
3、《预算法实施条例》主要改革与创新
4、《预算法实施条例》重要具体条款解读
(1)部门预算基本框架
(2)预算收支范围
(3)部门以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公开的细化程度要求和时间要求
(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5)部门编制预算草案编制规程和具体要求
(6)“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重要原则下结合存量资产情况编制相关支出预算
(7)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8)决算管理工作要求
(9)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制度和实行项目库管理
(10)厘清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之间界限,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奠定基础
(11)确立内部控制在预算执行中法定地位,强化预算监督
(12)政府财务报告的构成内容及综合分析重要作用
(13)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
5、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改革创新
6、政府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创新
7、新条例下PPP、专项债及绩效管理等难点、热点问题的规范化路径
第二模块: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热点问题解读与应用实务
1、《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热点问题解析
(1)关于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2)关于单位年末暂收暂付非财政资金的会计处理
(3)关于由有关部门统一管理,但由其他部门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4)关于单位无偿调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5)关于“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科目的核算范围
(6)关于有关往来科目和收入、费用科目明细信息的披露
2、《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热点问题解析
(1)关于归垫资金的账务处理
(2)关于从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的账务处理
(3)关于从财政科研项目中计提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的账务处理
(4)按规定需将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上缴财政的账务处理
(5)关于收取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账务处理
(6)关于专利权维护费的会计处理
(7)关于公费医疗经费的会计处理
3、《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解读
(1)PPP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2)PPP项目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3)PPP项目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4)列报及附则
4、各机构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难点问题解析及实务操作
5、新旧衔接常见问题与会计差错更正
6、年末预算会计结转、年末财务会计结转
7、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的编制
8、政府会计双基础信息分析与应用体系建设
9、行政事业单位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
第三模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和报告解读
1、新预算法实施条例背景下财政资金“一体化”内部控制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新动态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格式内容
(1)单位层面内部控制
(2)业务层面内部控制
(3)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
(4)2019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主要变化
第四模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目标
3、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
4、从人大监督角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5、资产管理政策与定义
6、资产配置管理与核算
7、资产使用管理与核算
8、资产处置管理与核算
9、资产清查核实与核算
10、资产报告编报体系及修订情况
第五模块: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操作实务
1、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
2、绩效前评估
3、绩效目标编制
4、绩效目标管理
5、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设计及实务案例
6、绩效运行监控
7、后评价实务与案例分析
8、评价方案编写及报告撰写共性问题归纳
9、评价质量把控——高质量“报告”的标准
三、培训对象
1、各地财政局会计处(科)、预算处(科)、绩效管理处(科)、经济建设处(科)、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资产管理相关科室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各行政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计财处(科)、预算管理处(科)、审计处(科)、资产管理处(科)等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专业服务机构及高校教师: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管理咨询公司等单位的专业人员;高校从事政府会计研究的教师。
四、师资力量
所有课程由我院精心组织的专门师资团队授课,授课老师皆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及丰富实践经验。具体师资安排以课表为准。
五、收费标准
1、培训费:3600元/人(含培训费、场地费、结业证书等费用);
2、食宿费用标准:院内食宿标准每人每天340元;学院住宿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住宿将安排在院外酒店,食宿费用标准以开课通知为准;
3、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刷卡缴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提供发票。
六、结业证书
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结业证书。
七、报名咨询
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承办单位;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具体课程信息可登陆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官网查询。
报名咨询:黄老师18650181848 13811202080(同微信)
报名邮箱:51413235@163.com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处
二零二零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