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和二十大关于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决策部署,有效统筹、管理利用财政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深化“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做到应统尽统,及时入账、进表;加强债务管理,化解存量债务,扩展有效债务,构建良性循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等,促进经济和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随着我国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为适应新时代财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加强大财政体系建设,提升相关人员在财政管理和国有资产资源资金利用方面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拟于9月25日-29日举办“大财政体系建设和国有“三资”清理盘活高级研修班”,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我国高层次财经财会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学院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成立,直属于国家财政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24年8月
附件一
一、培训目标
1、本次培训旨在帮助学员深入理解大财政体系的内涵与架构,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提高财政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意识,为推动财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讲解大财政体系建设的理论与探讨概念、框架及运作机制。
模块二:讲解财政政策与金融工具的作用。
模块三:讲解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与财会监督主要内容。
模块四:讲解“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盘活政策体系、资源整合及案例。
模块五:讲解国有资产清查与评估的方法和技术工具。
模块六:讲解财政风险管理与防控措施。
模块七:讲解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路径。
模块八:讲解财政信息化建设与数据应用。
三、培训对象
1、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包括各级财政厅(局)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
2、政府其他部门中涉及财务、预算、资产管理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3、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及高层管理人员;
4、金融机构中从事与财政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士;
5、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负责人和会计人员;
6、从事财政研究和教学的学者、专家;
7、对大财政体系有兴趣,希望深入学习和了解的相关人士,如企业的高层管理者、投资者等。
四、师资力量
1、邀请财政领域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财政部门领导进行授课。
五、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 |
9月25日-29日(25日报到,29日返程) |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
六、结业和考核
1、完成全部课程学习,经考核合格,获得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颁发的结业证书。
七、报名方式
1、培训费:¥3800元/人。
2、培训班结束后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向学员开具培训费发票。
3、食宿费用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报到现场缴费由酒店开具发票,不接受汇款。
4、请参加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表》(附后),报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培训项目组;我们将在开课前一周向报名学员发送《报到通知》。
5、培训班咨询方式:宋老师 手机 :13691502166 邮箱:99509390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