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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档案、户口、党团关系迁转说明

发布日期:2012-06-21     点击:

一、人事档案迁移

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务必在8月31日前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档案的人员将个人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寄至我院。

档案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李攀垒,邮编:361005。

二、户口迁移

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生源地为福建省外的,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院。

户口迁移证开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黄厝村塔头社318号 滨海派出所。

根据福建省公安厅规定,原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学生(省内高校集体户除外),户口不迁往学校

三、党团关系迁移

1、2012级硕士研究生新生中的党员,务必将党组织关系转往中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其中,党员档案应随个人档案材料一同通过机要通信渠道寄发我院。接收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李攀垒,邮编:361005。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自带(切勿丢失!),在开学报到时统一交到我院研究生处。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接转单位)填写规则:①由福建省以外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②由福建省内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以外的单位转来的,填写“中共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委员会”。

2、团员凭团员证,由学校团组织办理转接手续。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2012年6月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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